公告 l 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

更新时间:2020-02-01 10:09:39     信息来源: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     浏览人数:     字号:||

各位尊敬的客户,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更好保障律所客户及全体律师、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延迟重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的通知,律所经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

1. 原定2月2日的上班时间,现调整为2月10日正式到所上班,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 2月2日至2月9日期间,律所原则上不接待客户及其他人员来访。律所将安排律师电话值班,凡律所办公的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做好防控措施。

3. 请各位律师2月10日之前在家办公,并尽量与客户通过微信、电话等通讯工具联系,减少不必要的会面与接触;如有开庭的律师,请提前做好与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如需盖章、出具所函等事务请提前一天与行政廖佳联系。

4.请全体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不外出、不聚餐、不扎堆;及时关注疫情发展,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就诊,并自我隔离两周,同时向有关社区及律所报告。

5. 律所将做好办公室消毒工作,2月10日上班以后仍请全体律师及各位客户佩戴口罩进入律所,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律所。

6.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本所积极提倡各位律师在能力范围之内多为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请相信苦难从来压不倒中华民族,为一线奋战的医护人员致敬,此战必胜!

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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